追問
除了征收數額,還要關注什么?
資金去向
盡管已有24個省份公布了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總額,但對這筆資金的去向,卻無一省份做出正面回應。在審計部門調查報告和媒體的公開報道中,一些地方的基層計生工作“收錢放生”、不開票據、私自議價等亂象比較普遍。
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教授馬廣海指出,社會撫養費初衷是為了補償社會公共資源的不足、控制人口數量。實際上,在某些地區成了多生、超生的一條渠道,有錢就可以多生,多生政府就可以多收錢。馬廣海呼吁,相關部門應該盡快信息公開,以透明換取社會信任。
此前,全國14名女律師致信國家審計署申請信息公開,詢問社會撫養費的收支情況是否屬于審計事項。對此,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教授翟振武認為,這筆錢需要監管,律師們申請公開支出情況是合理的,這里面沒有需要保密的。
征繳標準
一項有法可依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為何收上來多少竟會“沒數兒”?浙江律師吳有水認為,首先是因為征收標準不一,彈性空間很大。
吳有水說,社會撫養費征收多年,亟須規范。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應在省市區內執行同一標準;應由省級財政統一支配,明確其用途,如失獨家庭的補助等等,不能縣收縣用;倍數必須全國統一,且裁量權不能過大,以免留下腐敗的空間。
翟振武則認為,各地征收社會撫養費幅度不一是合理的。法律上允許存在一定彈性,因為個人的財產情況不一樣。大多數人覺得罰2萬元很艱難,但對有些人無所謂,交了錢就能生,這樣就產生不平等。所以有的地方出臺政策,特殊情況下按個人上一年實際收入的標準來征收。
最早提出公開申請的浙江律師吳有水:
不會放棄起訴相關計生部門
早在7月11日,浙江律師吳有水就向包括廣東省在內的全國31個省份相關部門申請公開社會撫養費情況。廣東省衛計委當時以“(社會撫養費)作為內部事項管理,未經機關批準,不得擅自公布和擴散”為由拒絕公開。
10月,吳有水向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和廣州市中院提交了針對廣東省計生部門的起訴狀,但至今還未立案成功。
對于廣東省衛計委此次公開社會撫養費征收總額,吳有水卻“并不覺得高興”。昨日,吳有水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發出質疑:“廣東省計生部門當初明確答復我說按國家人口與計生委的規定,這屬于‘內部掌握’,那么,現在就不‘內部掌握’了?這個‘內部掌握’的標準是什么?”
吳有水表示,自己不會放棄已經對廣東省計生部門提起的訴訟。原因在于,一方面訴訟是針對他的信息公開申請和廣東省計生部門的答復提出的,雖然廣東省計生部門此次公開了相關數據,但該行政行為與他的申請沒有直接聯系,并不是針對他的申請公開;另一方面,他的申請在前,而廣東省計生部門在超過法定的答復期限內其并未答復,“其違法是顯而易見的”。
受吳有水委托向廣州中院提交委托書和訴訟的廣東律師陸妙卿也認為,“廣東是在壓力之下公開的”,廣東計生部門用自己的行為證明了此前答復的不合理性。她表示,此次公開不是針對吳有水的申請做出的,將再次向廣州中院提請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