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安全警示
對容易造成傷害的玩具,應有安全警示標志或警示說明。安全警示標志或警示說明要永久地附在產品和包裝上。以下玩具必須有警示說明或警示標志:
(2)有尖狀物和刃狀物的玩具;
(3)有彈射物的玩具;
(4)風箏和其他飛行玩具;
(5)水上玩具;
(6)童車以及其他對兒童有危險的玩具。
挑玩具要看安全使用年限
6、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
應標明玩具生產者經依法登記注冊的名稱、通訊地址。進口玩具應標明原產國、地區(指臺灣、香港、澳門)和代理商、進口商在國內依法登記注冊的名稱和地址。
7、使用方法、組裝程序圖、維護和保養
對較復雜和多功能的玩具應具體標明玩具的操作程序、方法和注意事項。拼插玩具、組裝玩具應有組裝圖。較復雜和容易損壞的玩具應有維護、保養方法。
8、產品標準號
應標明產品所執行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代號和順序號。
9、安全使用年限
需要限期使用的產品,應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按年、月、日順序標注),為了保障消費者自身的合法權益,在購買玩具時請看清玩具使用說明是否齊全。
每次給寶寶買玩具家長一定要看玩具說明書,了解一下玩具的具體情況,在決定這個玩具是否適合寶寶,這樣才能保證寶寶玩玩具時的安全,不要小看這點很重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