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3版)》(以下簡稱“新細則”),新細則抬高了乳粉生產企業的準入門檻,強調企業要建立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監管,特別是要抓好源頭治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滕佳材說,其中重要的是要完善許可制度,嚴格許可條件,嚴把許可關口。因此,“我們重新修訂了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規定。”
發布會上,國家乳制品質量檢驗中心主任姜毓君介紹了新細則的有關情況,他說道,新細則重點提高了企業質量安全管理、生產設備設施、原輔料把關、生產過程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在原輔料使用環節,新細則要求主要原料為生牛乳的企業,其生牛乳應全部來自企業自建自控的奶源基地,主要原料為全脂、脫脂乳粉的企業,應對其原料質量采取嚴格的控制措施,建立原料供應商審核制度,定期進行審核。
在生產管理方面,新細則要求,生產企業必須建立健全生產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新增加了產品配方管理制度、物料儲存和分發制度、信息化管理和產品追溯制度。提出企業須設置獨立的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并建立實行企業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
對于安全授權人所要承擔的責任,新細則給予了明確說明,“質量安全授權人承擔產品放行的責任”,要“確保每批已放行的產品的生產、檢驗均符合國家相關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在產品放行前,質量安全授權人必須出具產品放行審核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