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專家指出,醫保基金使用原則應該是當年收支平衡,不應當有過多結余。如果結余量較高,不僅不能使效率最大化,反而容易被挪用,滋生風險。但從實際情況看,目前基金的結余比例已經遠高于發達國家控制在10%以下的水平。
一方面是參保者抱怨報銷比例低,另一方面卻有大量醫保基金處于“沉睡”狀態,加強醫保基金結余管理迫在眉睫。“醫保資金結余率如此高是不正常的,資金沒有用來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雷海潮表示,醫療保障制度需要轉變 理 念 ,減少結余,提高報銷比例,逐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險保障水平,減輕參保人員的個人負擔;此外,應該提高基金統籌管理層級,做大風險池。醫保的保障水平和范圍是否應該進一步改善?財政補貼和個人繳費水平是否有進一步提高的可能?國家衛生計生委體制改革司副司長、國務院醫改辦政策組負責人傅衛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深化醫改以來,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建設加快推進,醫保的保障水平也在不斷提高,各級政府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補助標準從2008年的人均80元提高到了2013年的280元。到2015年,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府補助標準將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隨著財政補助的提高,參保人員的繳費水平也將相應增加。
傅衛表示,未來隨著醫保籌資水平的提高,基本醫保的保障水平也將進一步提升。到2015年,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政策范圍內的住院報銷比例將達到75%左右,門診統籌也將覆蓋所有的地區,相應的支付比例會提高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