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聲音
@鵬仔change-justdoit:有事就說是臨時工干的!
@火舞黃砂:合法的勞動合同都有個生效日期和有效日期,既然設定了有效日期,意味著在期限過去以后,必須續訂合同或者合同失效,在這理解下,是不是,所有所有的勞動合同,都屬于臨時合同?所以,所有傭工,都是臨時工咯?

@然然Nannan://@圍觀者被圍觀:政府的雇員如果都是臨時工,那么這個政府就是臨時政府。
@愛的奉獻人:各部門都是這樣,出了事都是以臨時工做擋箭牌,把責任一推就了,這也是現在官員欺壓百姓的一種手段。
@大海_6699:管他是不是臨時工不,故意傷人違法就承處法辦!
@語詩宇瞻:臨時工在關鍵時刻都會“立功”!
@kay黎:有沒有不服的?不服?好,關門,放臨時工。
@夏季風之喜洋洋:臨時工的執法方式,一定是正式員工教授的!請主管局領導下課以謝罪天下!
@藍色奔跑者:能推卸責任就趕緊推卸唄。其實管他是不是臨時工,下面的人做錯事,領導/經理人要負責任,這是任何一個組織都會認同的吧?否則要管理人員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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