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料
許女士 學生肖先生:(馮某)就是給她買了一個智能手機。
記者:手機大概什么時候給她的?
許女士:這個具體我也不清楚。我問她,她說攢錢買的,然后我就不問了。
解說6:
隨后這名馮姓公職人員駕車將兩名女生帶到萬寧的一處農家旅館開房。
兩個女孩子過夜,這個男的也在酒店(房間)里另外一張床過夜。
解說7:
據警方介紹,后來,這兩名女生就呆在房間里上網,一直到10號上午被找到。而沒有離開的另外四名女生,就在ktv里一直與陳姓校長唱歌到九號凌晨,而肖先生的女兒也在其中。
肖先生:當時她還是,那個校長帶她去酒吧里喝酒,我小孩她們不會喝酒,校長就說喝,不用怕,喝一點。還有她那個同學,就是她校長的干女兒,叫我們小孩喝,不用怕的。
記者:她怎么知道她是校長的干女兒?
肖先生:就是她們那些同學都說,這個我就不知道了。就是那些同學都說校長認這個同學做干女兒。
唱歌一直唱到九號凌晨一點半左右,后來就在ktv旁邊那個酒店里要了兩個房間休息。
解說8:
從警方提供的監控錄像可以看到,陳姓校長先拿兩張房卡上來,隨后這四名女生也坐電梯上樓,其中一人可能不舒服蹲在地上,等到達樓層后被另外一人扶著去了房間,錄像還顯示,這名陳姓校長進入其中一個房間,警方稱當晚兩名女生和校長同住,其中一人和校長熟識。
記者:她以前和這個校長認識嗎?
肖先生:沒有。從不認識。
記者:這個校長是她學校的校長嗎?
肖先生:不是。
記者:是另外一個學校的?
肖先生:是萬二小的。
記者:既然不認識為什么當時會留在這個房間里在一起?
肖先生:就是她跟她在房間那個同學,就是今年從萬二小轉到我小孩那個學校,那孩子跟我小孩在一個班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