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親結婚 在古代意味著強強聯合
中國古代很喜歡近親結婚,但有個原則:不能與同一父系祖先的男女結婚,但不禁止同一母系祖先的男女結婚。這是為什么呢?古人認為,子女身上流的血是父親的,是一脈相傳,而同姓的人被認為是本家,同姓人身上流的血是一樣的,所以禁止結婚。而近親結婚的一大目的就是世家大族為了擴張勢力,表兄妹一般都是屬于兩個不同的大家族,通過他們的聯姻。從而增強兩個家族的實力。
呂后與外孫女張嫣(劇照)
在西漢,漢惠帝的皇后張氏是同母姊魯元公主的女兒,而漢武帝的皇后陳氏亦是姑姑館陶公主的女兒。歷史上登峰造極的近親結婚應該是呂后,為了鞏固自己兒子的皇位,維護呂家的權威,竟然讓自己的外孫女張嫣嫁給自己的兒子,那張嫣本身是自己女兒魯元公主的女兒,據說張嫣一直到死還是處子之身。而無論怎么說,漢惠帝劉盈都不會自己的外甥張嫣下手,這樣的點子只有心腸歹毒的呂后才能想得出。
不僅是中國,外國國家也是一樣,甚至到現代,某些國家還有近代結婚的傳統。歐洲的王族、貴族等,由于經常互相通婚,非近親間的婚姻變得幾乎不可能;美國50個州有31個州宣布嫡親表兄妹結婚非法,其它州還沒有明確的法律禁止;南非和中東國家20-50%的婚姻是在嫡親表兄妹甚至是更親近的親戚之間結婚。沙特全國約有半數婚姻是近親結婚,而這項比例在若干鄉村地區更高達三分之二,有些鄉村幾乎全村居民都是同一家族的人。
隨著現代科學的發展,一些國家也出臺相關法律規定限制近親結婚。但是數世紀以來已根深蒂固的近親婚姻傳統,很難在短期內輕易廢止。所幸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近親結婚的弊端,也會自我避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