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昨日下發關于規范兒童微量元素臨床檢測的通知,要求非診斷治療需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不得針對兒童開展微量元素檢測,同時針對6個月以下嬰兒,不宜將微量元素檢測作為體檢等普查項目。
通知要求,出于診療需要開展的兒童微量元素檢測,要規范取血技術操作和保存流程;而非診斷治療需要,如體檢等則不得針對兒童開展微量元素檢測。尤其是對6個月以下嬰兒。同時,國家衛計委昨日在官方網站公布了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各省級衛生廳局(衛生計生委)投訴舉報電話,其中北京市為(010)12320,歡迎社會各界積極如實向當地反映非法行醫案件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