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孕激素的黃體酮,醫生常用來治療先兆流產或習慣性流產,甚至大多數患者都知道用它保胎。但臨床觀察表明,黃體酮并不是對所有流產都有效。相反,在妊娠早期應用黃體酮還會增加致畸的危險。
黃體酮的保胎作用是肯定的,只是保胎作用面很窄。黃體酮僅適于因自身孕激素分泌不足而出現流產征兆者。黃體功能不足是不孕的常見因素,也是流產的原因之一。對黃體功能不足者,如有受孕可能,自基礎體溫上升的第3天起給予黃體酮治療。確實妊娠者,用藥持續到妊娠第9―10周。對于下列先兆流產者則不宜使用黃體酮治療。
染色體異常者 該類先兆流產系染色體數目及結構異常,屬遺傳、基因缺陷所致,用黃體酮治療不會有效。
母體本身患病所致者 母體有重大的消耗性疾病,如急性傳染病、嚴重的貧血或營養不良引起的先兆流產,以及宮頸閉鎖不全,免疫因素如抗精子抗體陽性、ABO血型不合等所致者,均不可使用黃體酮。
由父體因素所致者 約有10%―15%的男性生殖道內存在著無癥狀的感染,精液中含有一定量的細胞,這種隱性感染常常干擾精卵結合和著床,易使胚胎流產。黃體酮對此有害無利。
外界不良因素所致者 常見的為有害的化學物質如鎘、有機汞、鎳、鉛、氯丁二烯等,均易引起流產、死胎。黃體酮對此是無能為力的。放射性物質、重體力勞動、劇烈運動等所致先兆流產,使用黃體酮同樣也無效果。
其他因素服用有礙胚胎發育的藥物,吸毒,患有性病,這些因素也可以引起先兆流產。黃體酮愛莫能助。
鑒于諸多研究結果,國際上已不推薦用孕激素治療先兆流產。尤其是妊娠早期更不宜使用。因此,我們要正確認識流產的不同因素,正確認識保胎,切莫盲目使用黃體酮。